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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中山市2019年信息产业、互联网+应用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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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563
时间:2019/6/27 2:18:38


重大消息,重大消息!

6月26日中山市工信局发布通知

2019年度信息产业、互联网+应用项目申报开始啦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扶持三大类别:一是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二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三是“互联网+”及大数据应用项目。三个领域均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三大类别内根据单位情况选择具体一项领域和专题。

专题1:软件服务业项目

1.项目目标及内容

支持已投入市场运营,前景好,盈利能力强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行业应用软件产品项目。

2.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包括:

1、产业应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等产业应用软件。

2、新一代信息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量子技术、协同软件开发、智能供需对接、信息安全等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

3、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北斗卫星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车联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项目原则上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启动,且目前已建成并有成型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能力。

(4)项目实施必须在中山市境内,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较好地支撑申报主体盈利能力的增长。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能力。

(5)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6)项目须提出评审依据。必须包括:产值、税收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项目产品或服务直接实现的总销售收入和互联网相关业务收入;服务内容、方式;项目成果、成功案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量化指标与评估报告;项目实施前后1年,申报主体每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金、其它相关业务收入等。

3.资助方式与额度

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对满足申报要求,属于软件服务业项目,结合申报企业和项目对地方的贡献,按照专家评分,最多资助9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zg}不超过50万元。


专题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及内容

  支持企业依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贯标评定,进一步提高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化集成创新能力,带动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平均利润率提升,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2.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包括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服务等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采购、物流、生产制造、销售等供应链运营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工业装备和基础设施、制造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企业生产运营活动在数字化、集成互联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智能化、协同化催生培育的新模式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项目应已建成,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企业实施该项目的智能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维投入金额按照国家《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核算达到100万元以上。

(2)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须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未获得省、市财政贯标奖补资金的企业。

 (3)项目实施必须在中山市境内,项目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能力。

 (4)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3.申报额度

  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对满足申报要求,属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根据申报企业和项目对地方的贡献,按照专家评分,最多资助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zg}不超过40万元。


专题3:“互联网+”及大数据应用项目

 1.项目目标及内容

支持在“互联网+”及大数据创新方面技术含量高,拓展新领域方面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场处于{lx1}地位,并且业态模式具有创新性、市场具有成长性、具备行业示范作用的“互联网+ ”及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包括基于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以及规模定制(C2M、C2B)、制作服务融合、促进线上线下(O2O)融合等,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工业企业开展设备、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自动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决策、管理与服务,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运维成本。

2.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不包括企业固定办公场地租用、会务、差旅等日常事务性费用),应由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项目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启动且已建成,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能力。

(3)项目实施必须在中山市内,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4)项目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形成标准规范,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项目须提出评审依据。必须包括:产值、税收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项目产品或服务直接实现的总销售收入和互联网相关业务收入;服务内容、方式;项目成果、成功案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量化指标与评估报告。

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


二、申报方式

近5年以来企业在资金申报、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方面出现过违法违规情况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陆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

       2.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陆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项目责任承诺书单独装订(一式3份)。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材料书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盖章整理汇总后报市工信局。



三、联系方式

(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或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宫福林,联系电话:88335073。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互联网+”应用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或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郝毫保,联系电话:8830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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